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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所属地区
广东
法规性质
政策法规
发布机构
地方政府及机构
法规标号
粤发改价格函〔2023〕829号
发布时间
2023-06-28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

为引导生物质发电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现将我省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起,新核准(备案)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执行我省同期燃煤发电基准价,现行标准为每千瓦时0.453元(含税)。

二、发挥市场作用引导生物质发电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条件具备时通过竞争性配置或市场交易等方式形成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

三、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向我委反映。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6月28日


责任编辑: 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