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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节能中心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2019)

——媒体发布会在北京举行



2019-04-30 12:00:00 中国能源网

2019年4月29日,国家节能中心在北京举行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2019)媒体发布会。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总结交流2017年8月至2018年12月首届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发布2019年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办法和征集通知主要内容,就此项工作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此外,以本次发布会为契机,配套开展主题为"推广节能技术、赋能绿水青山"的专题访谈活动。

2019年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壮大节能环保产业等战略任务,充分发挥节能新技术在推动经济转型、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重点节能技术更广泛的应用,提高全社会能源利用效率。

图为发布会现场

首先,回顾总结首届评选和推广工作的成效和经验。

根据国务院"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十三五"全民节能行动计划等要求,国家节能中心按照职能职责,于2017年8月至2018年12月开展了首届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及后续宣传推广工作,得到了业界和社会有关方面的广泛认可,达到了预期目的和效果。整个评选工作经过了信誉核查、初步评选、情况复查、现场答辩、现场核查、公示、结果通告等十几个环节,最终由专家团队确定了15个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其中13家入选案例的技术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推广需求和市场拓展意愿。2018年,国家节能中心通过多手段、多途径对13个节能技术典型案例进行了宣传和推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主要做法是:

(一)做好顶层设计,确保有章可循。

2017年8月,国家节能中心正式发布了《关于征集评选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的通知》,公开向社会征集典型案例;11月,国家节能中心与地方节能中心、专家学者等方面讨论研究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后,制定并发布了《国家节能中心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工作办法(2017)》,对每个阶段工作环节做了详细规定,特别是对评审专家数量和专家专业能力、评选工作纪律等的规定,确保了评选各项工作的顺利、高质量地完成。

(二)严格执行工作程序,确保科学公正。

国家节能中心通过三个月的征集,对收到的118家申报单位、211个项目案例在国家节能中心网站进行了通告周知。依据评选工作办法要求,从国家节能专家库以及其他相关科研院所、企业和地方节能中心等方面遴选了43位全国节能领域专家分行业进行初步评审,确定了48个技术案例通过初步评选,进入现场答辩环节。现场答辩环节从43位初步评选专家中选出其中19位组成现场答辩专家组,并邀请了4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作现场指导,评选出了拟最终入选典型案例18个。为进一步确认项目案例的真实性、先进性和可复制性等情况,国家节能中心增加了现场核查环节,对18个技术案例逐一进行现场核查,由现场核查专家组提出意见最终由现场答辩专家组研究确定了拟最终入选典型案例为15个,经过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了15个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2017)。

(三)多措并举宣传推广,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2018年6月15日,国家节能中心在北京职工之家举办了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2017)发布暨推介会,在会上为15家典型案例企业颁发了有序可查、独一无二的"国家节能中心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证书"及纪念杯,对市场推广意愿较强的13家典型案例技术企业逐一进行了推介;根据自愿的原则,在发布暨推介会上,国家节能中心与地方节能中心、专家团队、媒体团队、案例技术应用单位、13家典型案例技术企业签订了《节能典型案例技术推广平台建设合作机制框架协议》,明确了后续推广工作的方向和原则;同时,联合中国经济导报社、中国发展网以"推广节能技术、助力绿色发展"为主题,举办了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企业访谈活动,江苏磁谷、中船重工、常州江南冶金、威海双信、北京华源泰盟、鸡西德元、中海润达等7家典型案例技术企业负责人接受了来自国家和地方11家媒体的专题访谈,专访在中国发展网上进行了图文直播。上述发布及推介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图为“推广节能技术、赋能绿水青山”专题访谈现场

为充分展现最终入选典型案例技术的先进内涵、引领作用,扩大影响力,国家节能中心在坚持和强化为节能行业发展提供整体公益服务的基础上,按照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方向,着力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推广工作。与《中国投资》、《中国能源报》、《中国经贸导刊》等合作,开辟节能环保产业等专栏,免费对入选案例技术、企业成就和社会贡献等进行持续报道,累计发表相关文章40余篇,对13家典型案例企业技术逐一进行了介绍;与中国发展出版社一起,组织专家、15家典型案例技术企业和应用企业编撰并正式出版发行了《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2017)》;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重点节能技术典型案例"商标,国家商标局已受理,审核通过后我们将对案例技术进行贴标服务,扩大企业信誉度和市场认可度;通过中心网站和国家节能宣传平台(微信公众号)完成了对13家案例企业的专栏宣传推介;在国家节能中心办公区视频上有计划地循环播放案例宣传材料;在中心会议室走廊区域开辟典型案例专区,精心组织设计了13家典型案例技术宣传专版,通过展板用一年多的时间介绍典型案例技术,供各位到中心参会的领导干部同志参观,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成效。

2018年9月和11月份,国家节能中心分别在河南新乡和三门峡召开两次节能技术改造与服务供需对接会。中心根据征集的节能技术改造需求项目情况,优先考虑邀请典型案例技术企业参加,在相应分会场进行演讲推介,和技术需求及用能单位面对面交流洽谈。两次对接会,典型案例企业现场签订了近10项意向协议。推广会结束后,国家节能中心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继续跟踪典型案例技术单位与技术需求单位的对接,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如案例技术企业中海润达、鸡西德元等都在技术推广对接会等合作中实现了重大突破,其它技术企业也在技术推广应用中取得了实效。

首届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后续推广工作,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地方节能中心、行业组织、专家学者、用能单位、典型案例技术单位等各有关方面的广泛认可。大家一致认为,前期严谨务实的评选工作为后续的推广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典型案例的评选和推广工作体现了国家节能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展现了创新、实干、服务企业的精神和良好作风。

其次,再接再厉持续做好2019年评选和推广工作。

在首届探索实践的基础上,针对节能技术推广难、选择难、融资难等突出问题,结合首届参加评选专家的建议和面向社会公开征求的意见,我们组织修订完善了《国家节能中心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工作办法(2017)》,形成并发布实施了《国家节能中心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办法(2019)》(以下简称《办法》),同时发布了《国家节能中心关于2019年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项工作与首届相比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着力围绕国家发展战略任务需要开展工作。

《办法》在刚性准则中明确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在通用规则中明确了要"围绕国家发展需要突出工作重点",如提出把"在落实新发展理念作用突出","在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保卫战、脱贫攻坚战等国家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工程和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完成、高质量发展中作用突出",把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能源消费革命"、"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案例技术择优评选出来、尽快推广见效、发挥更大作用。在《通知》中也对征集的重点和范围作了相应的要求,还特别关注具有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推动整体节能问题解决、通用耗能设备技术突破、民用设备技术突破等案例应用节能技术。

(二)着力推动解决节能技术推广难等突出问题。

针对节能技术企业推广难这一核心矛盾,为进一步提高推广工作的实效性,推动先进节能技术真正落地实施,《办法》的标题修改明确为"国家节能中心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办法",在刚性准则中明确了要"精准、务实、有效",在通用规则中突出了评选是前提、推广是目的、注重申报技术企业的后期推广意愿等要求。为了可持续地做好推广工作,我们对如何按市场化原则开展推广工作在《办法》中做了制度性的安排,将首届工作中发现的行之有效的推广手段明确下来,列出了典型案例推广的十六条具体措施,从工作原则到评选体系再到推广措施均作了加强。

针对应用企业节能技术选择难的突出问题,《办法》对评选工作从程序环节、专家选择、评分体系和纪律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修订细化。如从程序上增加了"现场核查"环节,明确现场核查的内容、核查程序和标准等事项,进一步确保案例技术的真实可靠;对评分指标体系进行了优化,大幅度增加了推广价值的分数,对有推广价值、潜力和前景的节能技术给予了更大的重视;对案例的技术原理、技术水平、能效水平等方面的设置分值也做了优化和调整,使得整体分值设计更加合理,更加符合实际工作需要,切实保证将先进的、真实可靠的节能技术典型案例评选出来,发挥典型案例技术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解决节能技术选择难的问题。

针对节能技术应用项目融资等后续落实难的突出问题,《办法》在推广措施中明确提出了融资等后续跟踪服务措施,着力推动入选案例技术单位与需求方在合同签订、项目落地等目标的实现。如:依据相关协议提供专业化的第三方融资服务,组织开展节能诊断服务,争取国家和地方政策、资金支持等措施,使整个评选和推广工作有始有终、善作善成。

(三)完善评选程序保障公平公正。

典型技术应用案例评选工作主要依托的是专家团队,遴选好和组织好参评专家是保障评选工作质量的关键。为此,《办法》明确参评专家应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在业内具有良好的信誉口碑、较高的知名度和权威性;按照实际需要从国家节能专家库、相关科研院所、企业及地方节能中心等中遴选出相应专家;对所有参评专家进行培训,明确相关要求,签署诚信评选承诺书;对所有参评专家姓名、单位和职称以及分组情况在初步评选前进行公示,对有异议属实的专家采取回避制度,对违反承诺和纪律要求的参评专家取消其进入国家节能专家库的资格,向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通报并提请依法依纪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理等。通过这些措施,有效组建专业精神好、能力强,懂规矩、守纪律的专家团队,为评选出优秀的典型案例技术提供保障。

为保障评选和推广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办法》在刚性准则中明确"遵守党的法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对所有参与评选工作的人员进行公示,现场答辩过程全程录像已备查核,对拟最终入选的典型案例向社会公示;对通过弄虚作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典型案例荣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并通过媒体向社会通告,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企业信用评价等部门机构提交通报材料,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提请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依法依纪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理;对参与评选和推广工作的国家节能中心人员,违反纪律规定的,一经发现依法依纪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理;整个评选推广过程接受和欢迎所有申报单位、申报组织单位等社会各有关方面的监督检查,反映的问题一经调查核实即严肃处理。

此外,我们将《办法》中所列的13个附件,涉及专家评分指标体系和承诺书、推广框架协议等全部予以公开,完全透明的接受申报单位、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做到评选和推广工作组织方和参与方同频共振、共同实施,体现"共商、共建、共享"的平台建设原则。采取这些措施,就是为了确保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质量,实现"客观准确、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刚性目标。

第三,不忘初衷,努力打造节能技术推广优良服务平台。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战略任务,落实这些任务需要我们坚定不移地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扎扎实实地履行好自身职责,一件事一件事地去做,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在勇于探索、敢于担当、艰辛付出中做出应有的贡献。

国家节能中心开展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就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具体行动。要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就必须时刻牢记推动解决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这个初衷,急节能企业、节能技术和节能产业发展之所急,搭平台、补短板、强弱项,坚决按照新发展理念要求整合各方面资源,打造引领节能技术发展、精准有效服务、符合市场导向的可持续工作品牌。

为此,国家节能中心将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与行业组织、节能技术和应用企业以及专家学者、宣传媒体等方面,本着"共商、共建、共享"和市场导向的原则,针对节能技术推广难、选择难、融资难等突出共性问题,以推动节能技术宣传推广应用为主要手段,发扬"钉钉子"精神,精准发力、苦干实干、久久为功,为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和绿色发展贡献应有的力量。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节能技术应用